发布日期:2017-05-15 浏览人数:1356
3月14日,碑林区国税局针对“营改增”税收政策对辖区内的纳税人进行了培训,我单位积极参加培训。
2012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在西安正式实施,我单位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针对此次“营改增”碑林区国税局对相关纳税人进行了多次培训,对税收政策、报税流程、如何开票、发票抵扣等问题进行了多次详细讲解。我单位也安排专人学习新政策、购进新设备、与专管员积极沟通,自8月1日以来,顺利完成政策过渡,在报税、开票方面受到税务所专管员的称赞!